诚信医保 人人有责
一、为什么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在社会上产生极坏影响,反映出专项治理还不够深入、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基层监管责任尚未压实等问题,必须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辽医保{2020}100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坚决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
二、专项治理“回头看”主要治理什么?
专项治理“回头看"范围为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治理内容:
一是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返现、赠送礼品、奖券” 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是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什么是医保信用“黑名单”?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大连市医疗保障信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大医保发〔2019〕98号),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失信行为,性质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列入医保信用“黑名单”,在“信用大连”网站公示,公示期3年,公示期间与政府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根据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定点医疗机构的常见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在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项目中有欺诈骗保行为;
六、参保人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1.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
2.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
3.伪造变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4.与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社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等;
5.恶意超量或重复配购同类药品。
七、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有哪些?
大连市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
序 号
部 门
电 话
邮 箱
1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中山分局
0411-81861063
dlybjzsfj@163.com
2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西岗分局
0411-81861073
dlybjxgfj@163.com
3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沙河口分局
0411-81861083
dlybjshkfj@163.com
4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甘井子分局
0411-86589500
dlybjgjzfj@163.com
5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旅顺口分局
0411-86619100
dlybjlskfj@163.com
6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普兰店分局
0411-81357400
dlybjpldfj@163.com
7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金普新区分局
(金州分局)
0411-65891596
dlybjjpfj@163.com
8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园区分局
0411-84793380
dlybjgxyfj@163.com
9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长兴岛经济区分局
0411-85280717
dlybjcxdfj@163.com
10
大连瓦房店市医疗保障局
0411-85507008
dlwfdybj@163.com
11
大连庄河市医疗保障局
0411-89721003
dlzhybj@163.com
12
大连长海县医疗保障局
0411-39373955
dlchyb@163.com
八、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可奖励多少?
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54号),举报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欺诈骗保行为,查实后将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最高奖励资金10万元。
九、“参保人住院满15天,医保费用花完了”就该办理出院吗?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市没有出台相关的医保政策对参保人的住院时间及医保结算额度进行限定。目前我市对定点医院的医保结算方式主要采取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正在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参保人住院就医没有医保结算额度的限定。
某些定点医院以“参保人住院满15天,医保费用花完了”为由,让参保人出院、或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住院手续,这种现象属于分解住院,故意将参保人一次住院过程人为的分解为两次或多次,目的是为了套取医保统筹费用,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遇此情形,参保人可向辖区医保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查实后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