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再致就医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就医群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持一面抗击疫情,一面开展日常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今年1月29日,我委曾发布《致就医群众的一封公开信》,请广大群众配合医疗机构做好防控工作。三个多月以来,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生产生活秩序正逐步恢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境外疫情扩散形势依然严峻,境外输入病例和本土散发病例时有发生,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很大。面对潜在的散发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医疗机构是挡在疫情和广大市民之间的最后一道防线,疫情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由此带来的看病就医流程改变可能会让您感到不便,但这些改变是防控疫情的必要举措:我市各大医院将继续采用预约为主的挂号就医方式,需要控制每日就诊人数和收治患者的数量,进入医疗机构时需要多次扫码、填表,还要对您进行询问和体温检测,可能还需要提供近期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如果有必要,或许还会让您配合进行病毒检测、CT检查……我们知道,这给大家添了麻烦。希望您能理解,这些措施是为了我们这个城市不出现聚集性的新冠肺炎疫情、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更是为了早日战胜疫情,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医疗机构离不开社会的支持,防控新冠肺炎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为了您能更安全顺畅地就医,在此,向广大就医群众提出以下建议:
        一、知悉和了解何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互联网就诊,体验“互联网+医疗”带来的便利。充分利用电话、医院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方式辅助诊疗活动,尽量减少到医院的次数。远离潜在的传染源,是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生和传播的有效手段。
        二、尽可能预约就诊,并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不迟到、不过早。就诊全程配合医院管理,除必须检查外,就诊全程戴口罩。减少医院的人群聚集,做好个人防护,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
        三、预约和就诊时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和告知相关信息,诚信就医。积极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以便医疗机构有效甄别不同风险的人员并有针对性地做出处置。尽早发现可能的传染源,是阻断传染病传播的有效手段。
        四、发热患者要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发现体温异常等相关症状,要配合医疗机构通过专用车辆转诊至发热门诊。对新冠肺炎患者的“早发现、早隔离”能够有效降低其传播的可能。
        五、住院患者请按医疗机构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者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医务人员将对入院患者进行新冠肺炎排查,请配合做好相关检查检测。把好疫情传入医院的关键关口,是控制医院内部聚集性疫情的重中之重。
        六、能够自理的住院患者尽量不用陪护,如确需陪护,须经医院住院病区同意,严格遵守病房管理规定,住院期间严禁探视。除特殊饮食习惯外,尽量由医院提供餐食服务,不采用外卖或送饭等方式。病房里人员较为密集,且大多患有基础疾病,要特别注重预防传染病发生,最大可能减少与外界接触。
        在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我们愿用心做好各项医疗服务,也请您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医患携手、共克时艰,等到疫情过去、摘下口罩的那一天,让我们用会心的微笑感谢彼此的理解与支持、信任和付出。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